河南:到2015年底將關閉非法違法礦山475座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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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河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(fā)《河南省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工作方案(2012—2015年)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。通過開展整頓關閉工作,到2015年年底,關閉礦山475座以上,基本改變我省礦山多、小…
日前,河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(fā)《河南省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工作方案(2012—2015年)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。通過開展整頓關閉工作,到2015年年底,關閉礦山475座以上,基本改變我省礦山“多、小、散、差”的狀況。
《方案》指出,通過開展整頓關閉工作,到2015年年底,關閉礦山475座以上(2011年全省共有各類礦山2493座),基本改變我省礦山“多、小、散、差”的狀況,無證開采等非法違法行為得到有效制止,不符合產(chǎn)業(yè)政策、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小型礦山依法得到整頓關閉,浪費破壞礦產(chǎn)資源、嚴重污染環(huán)境等行為得到有效遏制,小型礦山數(shù)量較大幅度減少,安全基礎工作進一步加強,礦山安全生產(chǎn)條件進一步改善,礦山規(guī)模化、機械化、標準化、信息化、科學化水平進一步提高,生產(chǎn)安全事故較大幅度下降,努力遏制較大事故發(fā)生,杜絕重大、特別重大事故發(fā)生。
《方案》明確,此次整頓關閉的重點:一是非法違法開采行為的礦山;二是限期停產(chǎn)整改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(chǎn)條件的礦山;三是工藝、技術(shù)、裝備落后,破壞植被嚴重,不符合產(chǎn)業(yè)發(fā)展政策的礦山。
《方案》要求,對整頓關閉中該取締未取締、該關閉未關閉、該整改未整改、履職不到位的,追究有關省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及鄉(xiāng)鎮(zhèn)政府主要領導的責任。同時,省政府將礦山整頓關閉工作情況作為對各地、各部門安全生產(chǎn)年終考核的重要指標,對未完成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,取消年終評先資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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